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深圳一般商标转让时间为8-10个月。
深圳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官费;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所需要的文件为《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回。如果您选择委托第三方代理平台尚标商标转让网,专业的代理人会帮您完成所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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