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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禁用于广告宣传  卫浴行业新出路

2016-12-26 05:28:00 成功案例 分享
为了回归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本原,2013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经审议并通过,新《商标法》中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并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一规定打破了长达10年大多数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用于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知名度的初衷。中国驰名商标的本次折翼,卫浴行业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美誉的三大官方纷纷寻找新的出路,以谋求生存。中国驰名商标禁用于广告宣传,终结了卫浴企业借助国家荣誉的宣传推广优势,被赤裸裸地推向了前台,之前的超越感立刻被降到原点,与新兴势力的卫浴企业站同一走跑线上。卫浴行业在未来的诚信建设,更多的是需要品牌自身的建设,更多的需要品牌通过质量和智慧去塑造!在脱去荣誉的外衣后,2014年卫浴行业又将如何寻找新出路呢? 这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卫浴行业通过多年的发展,有些企业深耕多年,产品质量过硬、自身品牌在顾客群体中赢得了很高的美誉度,顾客的“忠诚度”极高。2014年,这类企业会在老顾客群体中大做文章,通过“以老带新”的模式乘胜追击,继续在市场中翱翔。顾客美誉度可能会持续成为这些企业的营销点。

文章标签:  广告商标  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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