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目前市场上可口可乐瓶的包装设计早在1916年便投入使用,带有流线型弧度的瓶身是可口可乐的经典标志。而百事公司旗下包含“百事可乐”、“佳得乐”、“纯果乐”三个品牌的饮料瓶设计与可口可乐饮料瓶非常相似。百事公司表示,该公司的饮料瓶设计早在2007年就存在了,并不存在对可口可乐的侵权行为。
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总部均在美国,但是此次可口可乐却选择在澳大利亚提起诉讼令人费解。有业内人士指出,两乐的市场地位旗鼓相当,可口可乐必定会在自身占绝对优势的市场打这场官司。有数据显示,可口可乐控制着澳大利亚约70%的可乐市场份额。
文章标签: 饮料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