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性质
商标原创权:
定义:商标原创权通常指的是商标设计者对其设计的商标图案、文字等原创元素享有的著作权。这种权利是基于创作行为自动产生的,无需注册。
性质:属于著作权范畴,保护的是商标的原创性设计,即商标作为艺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
注册商标:
定义: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性质:属于商标权范畴,保护的是商标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专用权,即商标作为商业标识的识别功能。
二、权利产生方式
商标原创权:
基于创作行为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只要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设计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注册商标:
必须经过申请、审查、公告等法定程序,由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
三、保护范围与内容
商标原创权:
保护范围:主要保护商标的原创性设计,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修改或传播该设计。
权利内容:包括署名权(表明设计者身份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等精神权利,以及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利(但通常不涉及商标在商业使用中的专用权)。
注册商标:
保护范围:保护商标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专用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
权利内容:主要包括专用权(在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权利)、转让权(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许可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等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