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易得,名牌难求”,一个知名商标的生产要消耗高额的成本,企业创造优质的名牌需要注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生产出质优廉价,适销对路的商品,也需要花费很大的代价进行产品及品牌的宣传。商标使企业快速被社会了解,促进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商标不仅是企业的通行证,它本身还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万宝路”集团总裁马克思韦尔对商标的价值有一精辟的论述:“名牌就是企业的最大资产,企业的牌子如同储蓄的户头,当你不断用产品累积其价值,便可尽享其利息。
商标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企业没有商标,就像人没有名字,必定无法为人知晓,更谈不上成名。但商标与人的名字不同的是,在全国可以有成千上万个叫“张三”的人,但却不能在同样的产品上同时有两个叫“李四”的注册商标。由于我国过去一些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不强,有些企业和个人钻在先使用人的疏漏和法律规定的空子,率先抢注,无偿占有他人已有的商标商誉。在国际上,我国企业许多的名牌商标被抢注,例如,“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康佳”在美国被抢注,“Hisence”在德国被抢注。直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在国外拓展市场时,仍有大约15%的厂家会遇到商标已被人抢注的事情,这些企业因而在竞争中陷入不利的地位。
因此,商标虽小,但的确事关企业的发展,应该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