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工商分局经办人员介绍,这家火锅城位于永中街道中河路河东巷15号,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店内仍保持正常经营,但点菜单和贵宾卡已分别标注“云天楼火锅城点菜单”、“云天楼火锅城(云鹤楼)字样,贴在店门口及河东巷路口的“云天楼”的店招及广告牌则多达5处。
经询问,该店负责人孙某表示,自己不能提供“云天楼”商标的有关使用手续。执法人员初步查明,早在2007年,孙某就以“云天楼火锅城”的名义对外从事火锅经营活动,后又以“云鹤楼火锅城”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今年店面装修后,他于8月30日重新开张,并以“云天楼火锅城”的名义对外营业。不料一周之内,就被工商部门查获。
据介绍,“云天楼”商标系温州云天楼实业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使用在娱乐、餐饮领域的服务商标,已在2007年被授予“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龙湾工商分局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现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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