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双丹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始建于1997年,是中国大陆较早从事燕窝专营的企业之一。燕之屋为该公司旗下品牌,创建于2002年,至今有近十年的历史。燕之屋品牌的出现,是中国燕窝市场变革与发展的里程碑。燕之屋首创燕窝专营范式,在燕窝销售的基础上,提出"现点、现吃、现炖、现送"的服务,即燕窝堂食与外送,把原来较为繁杂的燕窝加工流程为顾客简单化,这一举措,有力地解决了普遍困扰人们的"吃燕窝很麻烦"的问题,实实在在地促进了燕窝消费,从而有力推动了燕窝市场的发展。
十年来,燕之屋不仅注重产品品质和服务,严把质量关,创新促发展,还加强品牌建设。燕之屋于2005年和2006年先后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和福建省著名商标,还多次获得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评选的优秀特许奖项,如管理创新奖、最具成长力奖、中国连锁百强企业等。2008年,燕之屋率先在燕窝行业内导入明星代言战略,聘请香港巨星刘嘉玲女士担任品牌形象代言人,2011年,又邀请中国内地话剧艺术大师濮存昕作为燕之屋的第二位代言人,从而拉开燕之屋双明星代言的新篇章。截止2011年5月,燕之屋全国连锁店超过500家,遍布中国大陆的每一个省份,从西藏拉萨到海口的天涯海角,都有燕之屋的身影。燕之屋强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让各地的人们一提到燕窝品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燕之屋。
此次中国驰名商标的获得,不仅增强了燕之屋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能力,也将燕之屋所在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再次推动整个燕窝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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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2011年5月,共有396件,其中通过商标异议复审、争议案件中认定的83件驰名商标,这83件中,包括沃尔玛、LV、英特尔和朗文等品牌,燕之屋同为其中之一。这是燕窝行业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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