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国酒商标”漩涡中的茅台集团不仅没有低调行事,反而开始对其他涉嫌侵权的酒企展开围剿行动。此前,该公司将多家使用赖茅商标、茅台镇商标的企业告上法庭,而近日其又起诉了在门面装潢上打着“贵州茅台集团”字眼的10家浙江省温州市商户。
茅台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商户已经侵害了茅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判令商户立即拆除门头,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向茅台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合计160万元。
同是商标侵权的理由,此次事件让人不禁联想到前不久茅台起诉茅台镇荣和烧坊企业一案。据荣和烧坊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件源于荣和烧坊的 15箱酒在北京西站被茅台公然提走,其后,茅台即借此状告荣和烧坊商标中的“MAO-TAI”侵权,并要求索赔 20万元。在此之前,茅台集团在北京已经起诉了十多家酒企业,理由都是商标侵权。
有业内人士分析,茅台抢的不是商标而是市场。“因‘十二五’业绩目标导致贵州茅台背负较大经营压力,逼迫其战略转型,而突破品牌、形成品牌垄断、控制茅台镇的资源便是其手段之一。”营销专家徐雄军表示,“近些年不断涌现出的各种‘赖茅’酒正在不断蚕食茅台酒的市场份额。茅台已经意识到这点,这也是其大打知识产权牌的原因所在。 ”
白酒营销专家杨承平认为,目前的白酒假酒市场乱象亟待整顿,多起商标侵权起诉说明茅台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对市场竞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短期来看,各酒企争相做 “名牌”,但“名牌”不等于“品牌”;从长远来看,“品牌”才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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