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商标权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11月28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说,要加大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的力度,充分体现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导向。
奚晓明说,要恰当运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等裁量性法律标准,妥善把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是否有真实使用意图以及商标使用过程中“傍名牌”行为的主观恶意等,用好用足商标法有关规定,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
奚晓明强调,要加强对驰名商标事实认定的严格把关,坚持判前审核制度,坚决防止当事人为骗取驰名商标的认定而弄虚作假,进行虚假诉讼。
目前,网络交易的繁荣给商标权的保护提出了新课题,与网络交易平台、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及竞价排名服务有关的商标权案件逐渐增多。
对此,奚晓明表示,要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保护。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案件,合理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正确认定侵权行为,在依法保护商标权的同时,注重促进网络产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记者 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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