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提出,对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和地区总部以及全国100强企业总部,或者其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新规还提出,对新引进和设立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非金融机构,地方各级政府通过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教育部门批准社会力量新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予免税。对新办从事物业服务及家庭保洁、卫生保健等家庭服务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记者刘欣荣)
文章标签: 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