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象
核定适用范围:
电视播放;信息传送;出租电信设备(包括电话机和传真设备);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智能手机出租;电信线路出租;移动电话出租;移动电话通信;计算机终端通信;通信设备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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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第38类 通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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