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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规划,做好了吗?

2016-11-14 06:02:00 商标知识 分享

2016年1月16日晚,江苏卫视节目《非诚勿扰》因商标侵权,名称更改为《缘来非诚勿扰》。一档开播了6年的名牌电视栏目,就此更名。

2009年2月16日,原告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并于2010年9月7日获得了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范围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

金阿欢认为,《非诚勿扰》是婚恋交友节目,与自己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第45类的“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服务类别相同,同时《非诚勿扰》与自己商标的名称也完全相同,江苏卫视使用《非诚勿扰》侵害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遂于2013年2月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起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及合作伙伴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侵权。

一审法院认为,江苏电视台的《非诚勿扰》电视节目虽然与婚恋交友有关,但终究是电视节目,相关公众一般认为两者不存在特定联系,不容易造成公众混淆,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遂于2014年12月驳回原告金阿欢的诉讼请求。

随后,原告金阿欢提起上诉。2015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被上诉人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上诉人金阿欢“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即其所属的江苏卫视频道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被上诉人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上诉人金阿欢“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即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名称进行广告推销、报名筛选、后续服务等行为。判决生效后,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名称更改为《缘来非诚勿扰》。

存在问题:

暂不评论上述判决内容的正确与否,单看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较大漏洞:

1、在节目开播前未进行商标注册保护,导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拓的“市场”,因改名而前功尽弃;

2、没有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且不吸取教训,至今未对其使用的“缘来非诚勿扰”采取保护手段;

3、未采取合理措施,只是一味的打官司,而未对自然人金阿欢所依据的权利基础采取措施;

案件启示: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已进入了深入实施阶段,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之后,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有品牌不被侵犯已成品牌创造者噬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企业商标一旦被抢注,只能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撤销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手段予以维权,但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加以证明。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江苏卫视这样的实力派企业都难以提供充足的证据以避免其侵权。对与广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节省成本不开发票、为便于交易不签合同,未注册商标而缺少商标荣誉等等,这些都是广大中小企业维权的短板,一旦被抢注,对于企业来说协议转让(花钱买来,例如IPAD等)或改名成为最有效的避免侵权的措施。

给企业的建议:

1、产品上市之前做好商标的注册保护,防止产品上市后商标被他人抢注,而导致侵权(嘀嘀打车因侵权而改名滴滴打车等);

2、做好知识产权规划,储备一批商标,为扩大经营范围或经营层级而打好基础;

3、做好市场监管,及时处理侵权行为,防止形成市场事实(微信案)。


文章标签:  商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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