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注册商标至少会消耗一年的时间,并且成功率并不是百分之百,所以很多公司在注册商标和转让商标中选择了后者。但是,转让商标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美,可能还是会遭遇一些想不到的风险。那商标转让中最可能出现的风险有哪些呢?如何面对这些风险?
自2001年《商标法》第二次修改以来,基于种种原因,盗卖、非法转让他人商标现象愈演愈烈,层出不迭,令人瞠目,尤其以如下形态最为典型:
1、商标在法院已查封冻结的情况下被私下办理许可使用,如“爱多”、“IDALL”等商标;
2、在企业破产清算前被原企业职员违反《破产法》私下转让给第三者;
3、违反双方协议私下将商标转让给第三者。有的企业是“内鬼”作怪,股东私下将商标转让给自已另立的公司;
4、双方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商标局备案后,被许可人私下又将商标转让到自己的名下;
5、经销代理商私下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转让到自己的公司名下;
6、注册代理公司私下将被代理人的商标在国外抢注,并转让给外国的公司,禁止国内被代理人的产品再销往外国,并引发涉外诉讼;
7、私下将他人在国外注册的商标转让到自己国内公司名下,并禁止国内原商标权利人的产品再销往该国。
8、一些非法商标事务所在未经持有人同意情况冒充签字,完成转账手续,鲸吞钱财。
当这些风险席卷全球商标市场时,及早预防这些风险的发生才是重中之重。以下有一些中肯的建议:
1、转让商标的合同上需有商标局的印章。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到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事务所转让盖章及做商标公证。
2、选择心仪的商标,不要心猿意马。心仪的商标能带给公司某种潜在的力量,助推公司的成长。若在选择商标时心猿意马,有可能导致最后选择一个不适合自己公司发展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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