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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启动运行

2016-11-03 01:43:00 商标资讯 分享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首批新设立的13个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已于昨天全面启动运行,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内的13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即日起开始办理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业务。这一举措为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业务提供了便利。

据悉,自9月1日《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开始施行后,截至9月23日,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9个省(自治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申请,请求在31个省、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9月28日,商标局经研究同意第一批13个单位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并接收、审核商标转让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受理窗口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据《工人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三种方式选择:一是到所在地商标受理处(受理窗口)办理;二是到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三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下一步,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部署,2017年,申请人还可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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