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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库尔勒香梨多为李鬼 商标侵权比例高达98%

2016-10-27 02:12:00 商标资讯 分享


南京,市民在新疆名优特农副产品巡回大巴扎选购新疆库尔勒香梨。资料图

市场上的库尔勒香梨多为“李鬼”

一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政府牵头为保护本地香梨品牌的打假行动近日在北京开启。

“在新疆各州、市以及全国整个内地市场及偏远的水果批发市场出现了大量的假冒香梨和库尔勒香梨品牌商标使用侵权行为,导致整个香梨市场全面泛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的会长盛振明称。

近几年,巴州工商系统共查处侵犯“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商标案件200多起,总案值1500余万元。

按照盛振明的说法,这是一场全国范围的推广及打假活动。

在库尔勒香梨协会进京打假维权之前,五常大米、安溪铁观音、西湖龙井等农产品产地的相关机构也进行过类似的打假行动。

“这促使我们去思考,在商业利益驱动下,中国该如何直面原产地保护难题。”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牟晋军说。

侵权比例高达98%

据盛振明会长介绍,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自1995年起即积极申办“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它是由“库尔勒香梨”文字及孔雀图案组成的组合商标,通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1996年,中国第一件注册保护的地理标志——库尔勒香梨诞生。

2006年10月,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我国第三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

然而,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发现,随着库尔勒香梨美誉度的提升,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假冒行为。

“全国各大城市、中小二级城市的大型批发市场、商超、小型水果实体店和互联网电商平台(淘宝、天猫、京东等)全都是红香酥假冒冒充库尔勒香梨的情况,冒用库尔勒香梨商标品牌侵权行为的比例达到98%。”盛振明说。

盛振明表示,巴州香梨协会始终坚持两个必须:使用“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必须是在标准的“库尔勒香梨”生产地理标准种植区域内;必须达到“库尔勒香梨”质量标准,两个条件都符合时才能使用“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然而,目前市场上却出现了没有取得库尔勒香梨商标授权或者用其他品种的香梨(如红香酥)冒充库尔勒香梨的现象。

“由于假冒库尔勒香梨和冒用库尔勒香梨品牌商标的行为以低价挤占市场,而且品质和口感非常差,迫使经销原产地库尔勒香梨的经销商在市场上卖不动真正的库尔勒香梨,销售数量急剧减少,经销商连年亏损。”盛振明称。

据目前的初步统计,2014年库尔勒香梨产量在55万吨左右,滞销和倒掉的香梨接近10万吨,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9至10亿元,甚至出现香梨价格倒挂情况,经销商的运费成本以及纸箱成本的费用都无法收回。

2015年,库尔勒香梨产量在50万吨左右,滞销和倒掉的香梨达6万多吨,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5.6至6亿元。

另外,库尔勒香梨的出口量也受到很大的冲击,原来库尔勒香梨的出口量位居新疆水果出口的前列,这些年受陕西、山西的红香酥假冒库尔勒香梨的影响和声誉损害,库尔勒香梨的出口数量直接削减了90%。

经济利益驱动是主因

在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秘书长龚欢看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是造成假冒库尔勒香梨横行的主要原因。

“从价格上来说,红香酥收购的价格一般是几毛钱一公斤,而贴上库尔勒香梨的标签后,在市场上销售价格基本是十几块钱一公斤。”龚欢说。

法治周末记者走访北京家乐福、卜蜂莲花、物美等几个大型超市,发现超市中的库尔勒香梨的价格每公斤在15元-20元之间。

而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鹤辉看来,目前法律对地理标志商标的规定相比较而言还是比较完善的,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假冒行为,除了基于经济利益考虑外,与国内整个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也有关。

“执法方面,当地政府工商行政部门可能存在执法力度不够强,司法保护方面,侵权成本低、赔偿额度少,这是一个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姚鹤辉解释说。

公开资料显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在国际上又称为原产地名称权保护制度或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它是20世纪以来世界上多数国家为有效保护本国的特色产品而采取的重要制度体系,也是世界贸易组织认可的通行保护规则,但中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

牟晋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地理标志的侵权是按照商标侵权来处理的,商标侵权现在整体来看,赔偿额相对较低,这对于侵权者来说,其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其承担的赔偿责任,还是有利可图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解决中国的原产地保护问题最关键的是先把侵权赔偿额提上去。”牟晋军说。

维权手段须合法

从其他原产地产品的打假效果来看,打假行动之后,产业市场也确实得到了一定的好转。

“安溪铁观音市场景气度明显回升,主要得益于安溪今年打响的一场‘安溪铁观音’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卫战,净化了安溪铁观音市场,提升了本土铁观音的美誉度,赢得广大茶商、茶人、茶客的信任。”去年安溪铁观音打假维权活动结束之后,安溪县长高向荣曾说。

不过,牟晋军提醒,地理标志商标的权利主体在进行打假维权时,一定要注意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牟晋军如此说是基于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打假维权行动引发的思考。

之前,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维权,广州近150家茶商卷入其中,而这150家茶商遇到了类似的情形——有顾客到他们店里购买数量不多的茶叶,要求用写有“西湖龙井”字样的包装盒,然后在发票或单据上开具“西湖龙井茶”,并盖上公章。而后因此被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告上了法庭,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的这一做法被茶商们质疑,存在“钓鱼”嫌疑。

“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得到保护,但是维权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否则就可能失去正当性,到时不但品牌得不到保护,还会降低权利主体及产品的信誉。”牟晋军说。


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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