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_合同_流程_官费_尚标教你5种方法识别商标权转让注意问题
商标的概念、转让及商标权的常识商标(trade mark)通称为商品的“牌子”,是指商品主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上所加的标记,目的是区别同类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销售者,并表明商品的一定质量。
商标可以用文字、图形、字母、线条、数字或颜色等单独组成,也可以是几种形式结合在一起组成。
一。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的使用者向主管部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所授予的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的保护,商标权是重要的工业产权之一,经注册核准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财产。因此,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
商标权的内容:
(1)使用权,只有商标注册人才被允许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注册的商标,并取得合法利益。
(2)禁止权,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禁止他人侵犯注册的商标。
(3)转让权,商标所有人有权将商标有偿或无偿转让给其他人,自己完全放弃对注册商标所拥有的一切权利。
(4)许可使用权,商标所有人有权将其已注册的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许可他人使用,自己仍保留法律所授予的一切权利。
二。商标转让在技术贸易中,商标作为贸易的对象有两种做法:
(1)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所有人通过与其他人签订许可合同,允许该人在指定的商品上及规定的地域内使用其注册的商标。
(2)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指商标权所有人放弃对已注册商标拥有的一切权利,将商标及商标权归他人所有。具体转让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单纯转让,即只将商标本身和商标权本身转让给他人,自己不再使用。
第二种,商标连同企业,或者与商标有关的那一部分业务一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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