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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

2020-04-18 08:07:00 常见问题 分享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并不是一帆风顺,可能会受到各种坎坷。从准备各种材料,到经过重重筛查,再到顺利通过审核和初审通告,动辄两三年时间。一个商标可以注册下来,无异于孕育一个小生命,其难度和珍贵程度不言而喻。

那么,但当你发现你辛苦“养大”的商标竟然被其他人随便拿来使用,你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白,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商标的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那么,什么才是商标侵权?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也就是说,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冒用他人商标的山寨、高仿产品,销售这些产品的,以及为这些产品提供伪造商标的,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已经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呢?

现在教你“四步判断法”:

第一步,判断是否客观存在损害事实;

第二步,判断该行为的违法性;

第三步,判断存在的损害事实是否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

第四步,判断该行为是否是故意的。

如果经过仔细辨别发现确实出现了商标被侵权的情况,那么,你有三种途径可以解决这件事:

第一,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

下面,就着重讲讲提出商标侵权诉讼时应注意的几点内容:

1.收集证据

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法院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也是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因此,收集证据是提出商标诉讼前非常重要的一步,我们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2.咨询专业机构

在对证据进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理案件。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侵权案件的处理大体上有两种途径:

1、行政查处。这种方法的主要优势在于,查处力度大,查处行动快。对制假者和售假者打击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蔓延。但单独使用这一方法,很难将法律赋予投诉人的权利用尽。这里所指的就是损害赔偿问题。一般来说,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会给被侵权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投诉人为制止侵权行为会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许多企业都希望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现行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里也有明确的规定(详见《商标法》)但由于通过行政机关请求赔偿,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被侵权人权利不能用尽。

2、诉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的优势在于,查处力量大,投诉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对其实施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投诉人很难在没有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单独实施。

具体两种方法,那一种更好的问题,笔者认为这里存在价值选择的问题,也要根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制作起诉书

起诉书同证据一样,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直接因素,因此也不可忽视。

起诉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其格式与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案件性质、文书种类、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等都要一一填写清楚,在内容上,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具体法律条款为准绳,体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精神,诉讼请求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言简意赅。另外,起诉书的制作还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如果你对法律条款不熟悉,小知则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来完成。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制作的起诉书更为标准、精确,可以大大提高胜诉的可能。

4.诉前保护措施

在开始正式诉讼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利益,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临时措施,避免发生证据灭失,或因商标被侵权而造成的难以弥补的损害,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想要申请诉前临时措施,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制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果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那么将无法申请诉前临时措施。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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