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国外商标申请几率高吗?不高。抢注国外商标注册行为,如果是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的驰名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并易于混淆,这是不合法的。
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2、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系争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
4、系争商标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系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的,应自系争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如何合理抢注国外商标?
1.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序推进本国及其它国家(包括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工作。
2.及时在中国注册与外文核心品牌对应的中文商标。
3.与中国的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商标权的归属、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条款,在合作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业务往来的证据材料(如来往邮件、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4.为具有较高独创性的图形商标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或者在国内外正规的、有影响力的纸媒体(报纸、杂志)上发布广告。
总体来说,外方在上述类型的商标抢注纠纷案件中往往处于一种十分被动的状态,且由于中外商标的制度的差异,外方在确权纠纷程序中通常难以搜集到符合中国标准的有效证据,导致此类案件的代理难度较一般的中国主体之间的商标抢注纠纷案件的代理难度更大。
与其被抢注后花费大力气举证证明自己的在先权利以及抢注者的恶意,不如在品牌知名度形成的初期,预先在中国构建一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使得别有用心的抢注者没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