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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国人关于知识产权的六种心理

2016-09-21 05:53:00 商标知识 分享

前几年,从岘港坐火车去胡志明市,对面坐着二个美国女士,一副度假的装束。她们其中一位是律师。聊天的时候,她们得知我是的律师,专业是知识产权领域。二人沉默一下,说:你的工作应该很难做。聊到后来,其中一个又说:总有一天,人也会转变观念的,一种事情做好做坏,都有观念的基础在支撑。

一、懵逼乱扯心理

普通社会公众能说出知识产权是知识财产的几乎没有。说起知识产权,多数一翻白眼不知所云,能知道是个权利,能说出专利、商标和版权的就算是很不错。

领导干部素质高,或许知道知识产权重要,有位政法委书记就曾很不服气地对我说:用了外国的发明就要给他们钱,我们的四大发明全世界都用了,谁给我们钱了?

专业人士一样也乱扯。搞经营的说自己做知识产权,做法律的说自己搞知识产权,连法学院的学生也会说自己学知识产权。这知识产权到底是哪个领域啊!法律,经济还是管理?看看翻译吧, intellectual property 翻译成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也翻译成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也能说成是知识产权。

二、受剥削受迫害心理

知识产权曾经被妖魔化,当年受的教育说它是资本主义剥削,压迫和侵略的工具,是一种罪恶,是穷人家贫穷苦难的根源之一。至今,这种观念或多或少地存在国人心目中。所以,侵权不仅无罪,而且有功。确实,曾经有过这样的宣传,把某些侵权事件当作对资本主义的打击。

三、吃大户心理

既然私有财产从来都不神圣,杀富济贫者被当成英雄豪杰,那么吃大户也就天经地义。穷嘛,买不起,抢得起。对待实物财富尚且如此,无形财产更不必说了。老子在城里下馆子都不给钱,别说你这几个烂西瓜了。

四、初级阶段心理

当今世界,文明国家无不把侵犯知识产权当作罪恶。但国内的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西方发达国家以前也曾经有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于是得出结论,在社会经济不发达的阶段,侵权是难免的,正常的,合理的。发展是一位。按照学者的逻辑,模仿纳粹当年搞毒气室也是合理的,既然他们曾经弄过。

五、无关紧要心理

五千年历史从来没什么知识产权,不是也曾经有过灿烂的文明!房子都可以强拆,知识产权为什么碰不得?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有人当街偷盗打劫,大家认为很严重,至于侵犯知识产权呢,小意思,睁只眼,闭只眼吧。

六、胳膊肘子心理

公平和正义是文明社会的表现。制定规则和其他社会活动都不可以破坏公平和正义。胳膊肘子往里拐没错,但是如果失之大体,将为人所不齿,受害的终究是自己。

文章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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