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商标局。同年11月12日就做出了恢复商标统一注册工作的决定,并立即对原有商标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商标5万余件,清理登记编号32589件。
1980年6月3日,中国政府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80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恢复全国商标集中注册。
1985年3月19日,我国正式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
1989年10月4日,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生效,正式成为该协定成员国。
1992年9月1日,商标局开始管理国内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续展注册工作全面展开。
1993年至2003年
1993年7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受理服务商标注册申请。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局第22号令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并于1995年3月1日开始受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
1996年7月13日,国务院第202号令发布《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2000年1月1日,《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200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
2005年至今
2005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商标评审规则》,并自同年10月26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首届中国商标节在深圳开幕;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并在“中国商标网”上予以公布;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向社会开通,自此,任何人均可登录“中国商标网”在线免费查询商标注册信息。
2009年9月15日,我国年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量突破百万大关,达100.5万件。至此,我国商标的注册申请量、审查量、有效注册商标量均位居世界第一,成为世界第一商标大国。
2010年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授牌大会,并公布了首批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名单。
2010年12月9日,我国彻底解决商标审查积压问题,商标审查周期从加快审查前的3年缩短到1年之内。
2011年6月,为期9个月的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束,工商系统立案数和捣毁窝点数均占行政机关统计数据的一半以上。
2012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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