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月活超11亿,微信商标不属于腾讯?5月15日港股收盘,腾讯(00700.HK)发布2019财年第一季度财报。财报显示,腾讯Q1营收854.7亿元,同比增长16%,市场预期886.09亿元;净利润(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272.1亿元,同比增长17%,市场预期193.96亿元;非会计通用准则下的净利润为209.3亿元,同比增长14%,市场预期200.26亿元。
用户数据方面,Q1微信和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到11.117亿,同比增长6.9%,环比增长1.3%。QQ月活跃账户数达到8.230亿,同比增长2.2%。
微信商标不属于腾讯?
2011年1月,微信1.0测试版正式发布,正式投入市场,期间虽然横跨四个月,但是研发成果明显让人满意。
项目提案很好,劳动成果呈现,员工尽心尽力,一切似乎很完美。
但!关于微信这个商标,谁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注册,直到测试版公布的三天后,腾讯才后知后觉的提交了关于“微信”这个商标注册申请。
腾讯注册“微信”商标犯了一个大错误,为了求快,求稳,或许也因为知识产权意识的不足,他们仅仅针对“微信”这款产品的相关功能提交了类似商标类别的注册,并没有进行全类别覆盖。
根据商标局官网查询结果显示,截止2015年,累计有81件“微信”商标注册申请,这81件当中,腾讯仅占40%,其余的都由其他公司或者个人进行提交。
而最早申请注册微信的公司,也并不是腾讯,而是一家名为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该公司一次性提交了三件“微信”商标注册,用于自家产品。
根据商标原则当中“先到先得”的原则,创博科技理所应当的认为“微信”商标应该属于自己,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微信”商标注册纠纷的行政诉讼一审落锤之后。原告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因不服工商总局商标注册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经异议程序驳回其“微信”商标注册申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工商总局商标注册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因构成“不良影响”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考虑本案的事实,如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将会对多达4亿的微信注册用户以及广大公共服务微信的用户带来极大不便乃至损失,同时也可能使他们对创博亚太公司提供的“微信”服务的性质和内容产生误认,从而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已经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禁止的情形。综上,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如此之大的漏洞,也正是因为腾讯如今地位稳固,财大气粗,才能够逐渐消除当初的大意带给企业品牌的损失,饶是如此,对于资源的浪费和消耗也是相当惊人的。
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从业者,我们有必要从各方面提高各位对商标注册的意识保护以及重视程度,切莫因为一时马虎大意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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