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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光华教授:视觉中国类似商业模式在专利领域大量存在

2019-05-02 05:13:00 专利资讯 分享

4月26日,我们将迎来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如何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再次受到各方关注。近段时间,视觉中国因人类历史上第一张真实黑洞影像照片使自己深陷“黑洞”,并引发社会持续热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助理教授易希薇指出,视觉中国这种批量维权的盈利模式引起广泛的社会质疑;事实上,不仅仅在内容图片版权领域,在专利领域中类似的行为也大量存在。因此,企业需要提前做好有效的专利规划和布局,健全内部知识资产管理体系,增强自身的防御能力。  

4月11日,视觉中国先因黑洞照片陷入舆论旋涡,后被共青团中央点名指出利用国旗、国徽图片牟利,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11日晚间,天津市网信办依法约谈视觉中国。随后,视觉中国在微博中致歉并表态进行积极整改。18日深夜,天津市网信办公布了对视觉中国的最终处理结果——30万元的罚款。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回应,不能仅以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  

视觉中国案件似乎暂告一个段落,但相关的讨论并未因此停止。知识产权保护近些年成为大家越来越关注的一个问题。然而公众却对视觉中国这种批量维权的盈利模式表示质疑。据北京青年报不完全统计,视觉中国每天以图片侵权的维权诉讼高达15.6起,2018年全年共有2968起,相对应地,视觉中国2018年前三季度视觉内容与服务板块营业收入为5.7亿元,同比增长34.48%。黑洞版权事件的爆发,更让公众质疑视觉中国真正拥有图片版权的究竟有多少。尤其是在其已获得版权收益或维权胜诉的那些案件中的图片,版权是否真正归属视觉中国?还有多少类似于视觉中国这样的公司存在?  

这种行为不仅仅存在于内容图片版权的领域里,在专利领域中,类似的行为也一样存在。这种通过购买、授权等获得专利权利并继续将之使用于专利诉讼的公司,也叫专利经营公司。他们本身通常不制造专利产品,而是从大公司、研究实验室、大学及个人发明者手中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专门通过专利诉讼赚取高额利润。它们或者通过与专利拥有方合作获得专利授权,从而对潜在的专利侵权方发起专利诉讼,诉讼和解或胜诉后扣除法律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与专利拥有方就所得净利润按比例分成;或者通过全资购买某项专利,获得专利拥有权后对潜在专利侵权方发起专利诉讼。  

易希薇教授分析,由于不少企业为避免陷入诉讼的泥潭,往往在面对此类诉讼时选择和解了事,这更加助长了这类专门从事专利经营的企业的发展。这些拥有比较完善商业模式的专利经营公司的出现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这使得那些拥有专利的公司可以通过授权,腾出更多的精力放到经营上,同时震慑专利侵权的竞争者,保护进行创新投入的企业。但另一方面,一些专利经营公司通过滥用专利诉讼,向其他企业要求高额赔偿,或者将专利诉讼作为争夺市场份额或者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甚至故意选择在企业上市等关键时刻发起专利诉讼“碰瓷”,这些行为都对企业和行业中正常的技术发展造成了干扰。  

为了避免成为专利经营公司的诉讼目标,企业需要提前做好有效的专利规划和布局,健全内部知识资产管理体系。在做类似规划时,企业既要重视自主研发、提升自身的专利储备;也可以通过获得专利授权,增强自身的防御能力;还可以直接购买专利,来弥补现有专利储备中的不足。总之,对企业来说,在知识产权日趋重要的今天,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资产,企业需要对这类的资产进行前瞻性的管理和布局,才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易希薇(北大光华教授)编辑侯润芳程波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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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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