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数十公里外的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那栋挂着“Proview唯冠”标志的厂房大楼,已一身落寞地伫立在公路一侧,昔日人忙车喧、年产千万台电脑和电视显示器的盛景已然不在。
苹果给的6000万美元和解金,无法让负债4亿美元的深圳唯冠(微博)起死回生。谈话中,杨荣山常会突然陷入一阵沉思……毕竟,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崛起,靠卖一两个iPad商标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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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公司”3.5万英镑买下iPad商标
2009年是唯冠最苦痛的一年。杨荣山在年报中承认:“营业额大幅下滑超过70%。加之液晶面板价格大幅下跌,集团持有高价购入的大量存货,构成重大损失。”
这是杨荣山最后一次以唯冠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的身份发出年报。翌年8月,他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破产,职位随之易人。
2009年3月,陷入财务泥淖中的唯冠子公司唯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接受了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债权银行的框架协议,将资金账户与经营生产置于银行团监控之下,以换取对公司债务重组的支持。
就在这个关口,一个自称“乔纳森·哈格里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的人,向唯冠英国子公司发出邮件,要求收购唯冠所持有的iPad商标。理由是,其所在公司名为“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td,下称IP公司)的简称iPadL,同iPad很相似。
收购意向很快由英国传回唯冠总部。IP公司的胃口很大,意在收购唯冠在31个国家和地区全部共10个iPad商标(其中欧盟25国为一个,中国大陆注册有两个),其出价却很吝啬。当唯冠表示3万英镑太少时,乔纳森在邮件中表示,实在谈不拢将会提请诉讼撤销这些商标。
苹果代理律师矫鸿彬出示的一份证据显示,在乔纳森发出第一封邮件后的两周内,唯冠已经判定购买商标的实际人是苹果。
唯冠并不是保护商标权的生手。早在4年前,当苹果向欧盟商标局提出iPod商标申请时,唯冠就曾以“此商标之组成文字及读音与iPad构成近似”为由,主动发起过狙击。
4个月间,双方来来往往共发送了80多封邮件。待3.5万英镑打入子公司唯冠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台湾唯冠)账户后,2009年底,唯冠法务部处长麦世宏奉命回到台北,代表台湾唯冠在IP公司起草的整体转让协议及相关商标注册资料上签了字。
1个月后,苹果在美国举行了iPad产品发布会。2010年4月,IP公司将从唯冠手中取得的全部iPad商标权益悉数转让给了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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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花了钱 商标没到手?
区区3万多英镑就卖掉了全部iPad商标,唯冠是怎么想的?曾经的签约人麦世宏说:“之所以转让,是因为双方曾在几年前在欧洲交过手。”
据了解,在那次涉及iPad与iPod的交锋中,苹果也曾威胁将以“商标5年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iPod商标。当时唯冠评估胜算不大,于是主动退出了争斗。此次IP公司再度发出威胁,唯冠恰好陷入了财务危机,内忧外患,只有放手。
不过,IP公司并未料到,一个藏在转让协议中的“地雷”,会在签约现场数位己方律师的眼皮底下深埋下来。
2010年2月,苹果突然发现无法在中国国家商标局办理两个内地iPad商标转让手续,因为转让协议的签约方台湾唯冠并非商标所有者,它们属于深圳唯冠。
花了钱商标却没到手。苹果万万没想到发生了这种情况。它马上同深圳唯冠联系,要求补签协议。
“苹果派出律师来找我谈,我说现在没有1000万美元不成,他们听了很惊讶。”杨荣山说,“情况变了。”
苹果晚了一步。随着深圳唯冠账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2010年3月,银行团已将其资产悉数查封,包括两个iPad商标。
和君创业公司被银行团聘为深圳唯冠重组顾问及公关总协调,其总裁李肃透露,获悉商标被查封后,苹果也曾分别与8家银行联系,商讨有偿转让商标事宜,当时各家银行纷纷表示愿意出售所查封的iPad商标。
一段时间里,各方消息争相爆出。或言,深圳唯冠将在中国首届电子书产业高峰论坛上现场拍卖iPad商标;或言,位于深圳宝安区的一家平板电脑制造商正试图与深圳唯冠联系,希望买下iPad商标;或言,属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已进入转让阶段,欲转让至另一家关联公司……
苹果决定诉诸司法。在向深圳唯冠发出律师信要求过户iPad商标遭到拒绝后,2010年5月,苹果将唯冠、台湾唯冠、深圳唯冠和杨荣山等一并告到香港高等法院;同月,又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深圳唯冠,并同时申请查封iPad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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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在侵权谁在欺诈?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分析,苹果分两地提起诉讼是有策略的一套组合拳。香港诉讼是苹果布局的重点,一方面源自iPad商标转让协议中曾有“出现纠纷排他性适应香港法律”的约定,另一方面也因为香港法律属英美法系,苹果代理律师感到有胜诉把握。而通过在深圳中院的诉讼,苹果意图人为将iPad商标置于一个权属争议的处境中,以打开市场操作空间。
市场不等人。距美国上市已过数月,iPad平板电脑也已分别登陆日本和中国香港,却不得不徘徊在中国大陆这个巨大市场的门口。2010年9月17日,在未得到iPad内地商标权的前提下,苹果iPad强行登陆内地市场。
形势再次发生变化。眼见苹果置侵权事实于不顾,银行团明确表态,全力支持深圳唯冠维权,并在各方参与下确定了由数家律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组成的维权团队,签署了风险代理协议。
2011年3月,深圳唯冠律师团发动了反击。他们向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局提出商标侵权投诉。6月5日,西城区工商局向苹果北京西单直营店发出了金额高达2.48亿元人民币的处罚告知书。
人们对此案的关注,随着苹果产品一浪接一浪的热销而节节高升。众多法律界、知识产权界、商界人士开始将其作为研究中国商标权争议的典型案件。
在法律上,本案有3个纠结点:其一,IP公司到底是同谁签的协议?其二,台湾唯冠是否有权处置深圳唯冠手中的两个iPad商标?其三,在中国大陆,怎样才算是在转让中真正获取了商标权?
谢湘辉说,看IP公司提供的商标转让协议,明确写明是台湾唯冠向IP公司转让商标,而且深圳唯冠也从未授权麦世宏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所以深圳唯冠与此协议无关。
至于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的关系,谢打了个比喻:“两家公司同为唯冠子公司,就像两兄弟,那么在现代社会中,当哥哥的能不能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把弟弟的财产给卖掉呢?显然是不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权转让需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到商标局办理申请,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公告之后,才算真正完成。“这同房产转让是一个道理。只有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局办完过户手续,房子才真正到手。”
似乎是极浅显的道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授课教师、美国律师斯坦·艾布拉姆斯(Stan Abrams)说,如果苹果律师们连与之签署协议的公司是否有权卖这两个商标都弄不清楚,那么真是要承担玩忽职守的责任了。
2011年11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苹果将两个中国大陆iPad商标判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深圳唯冠烧起了更猛烈的维权烈火,接连向深圳、惠州、上海三地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国美、顺电、苹果贸易公司等停止销售iPad系列平板电脑,立即销毁侵权产品标识和包装。其后,全国多地工商部门开始对iPad经销商进行查处,一些电子商务网站也将iPad下架,并暂停销售。深圳唯冠还向海关提出申请,请求查处新iPad的进入。
2012年2月14日夜,一向奉行“沉默是金”的苹果抛出了香港法庭判决书。内文显示,香港主审法官认为杨荣山及其所掌控的公司都拒绝“履行把中国商标转让给IP公司的承诺,并企图以此作为向苹果索要1000万美元的商机”、“这明显是个试图达成阴谋的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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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本质是保护创新
签约双方根本无资格买卖的两个中国大陆iPad商标,却被当做附件塞进了转让协议,而且双方都签署了。这个看似低级的错误,直接导致苹果陷入了产品已公开亮相,才发现商标竟还握在别人手中的难堪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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