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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公证范本

2019-01-13 05:16:00 商标问答 分享

商标在转让时可能会需要公证,但并不是每一个商标转让都需要公证。一般商标转让存在两方当事人,一方是转让方,就是卖出商标的一方。一方是受让方,就是将取得商标的一方。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是可以不进行公证的,直接递交转让商标的申请即可。当然商标局认为有做公证必要的除外。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的也可以先不进行公证,因为有必要去做公证的话,一般商标局会告知的。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必须做商标在线公证的情况,那便是受让方是个人,不管转让方主体是谁,都是一定要进行公证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做公证的时候,不是说要进行双方公证,到一个场所进行公证规定的正式程序,因为正式程序不仅花费时间,还会产生不必要的成本消耗。所以,一般进行转让方同意转让的单方声明就行,即转让方到公证处进行办理即可。  

一般转让的单方声明的范本,都应该包括声明人基本信息和声明的内容,一般通用范本如下:  

声明书  

声明人:  

地址:  

声明内容:  

本人(本公司自愿将名下的注册号为的第类商标转让给。该商标专用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批准产品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内容均真实、合法。  

特此声明  

一般的公证单方声明格式就是这样,如果还有不同的地方,就要依据你去的不同的公证处的要求。基本上县级以上的城市都设有公证处,选择就近办理即可,因为一般公证办理没有地域的限制。办理单方公证声明一般只需要一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取得,因为内容比较简单。  

现在由于商标转让机构比较多,因此都会配备相应的公证办理。尚标也是同样有这样的服务提供,而且尚标以准确为先,效率兼行。足不出户,只要按公证操作流程来,就能轻松地取得公证书。要商标,找尚标。如果你还有一些有关公证的疑问,可以咨询尚标商标转让网的客服。  

文章标签:  商标转让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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