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改拟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延长至十五年
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申长雨介绍,为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草案还明确了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增加规定: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可以依法处置,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为适应我国加入关于外观设计保护的《海牙协定》需要,草案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由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十年延长至十五年。
长沙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9.42件居省会城市第6位
近年来,长沙着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知识产权事业实现跨越性发展,已经成为全国首批十大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之一。而且长沙作为全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已率先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实现专利、商标、版权“三权合一”行政体制改革,是全国唯一具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队、知识产权刑事侦查支队、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检察局等知识产权保护全方位工作体系的城市。
五年来,长沙市累计申请专利12.25万件,获得专利授权6.85万件;截至目前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9.42件,居省会城市第6位;商标有效注册量达18.25万件,居全国省会城市第7位;软件著作权登记2.5382万件;有专利申请的企业达到939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占比42.9%。(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一年来,对接服务655家企业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受理专利快速审查突破1000件,实现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22个月提速至最快44天。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两次获评人社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的全国知识产权(专利)系统先进集体。长沙市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全面开展“剑网”“净化”“溯源”等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累计立案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30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