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商标的漫漫长途中,一个环节不对,就有可能被驳回,而商标近似则是申请商标道路上最易遇到的问题,究竟如何才能避免商标近似呢?下面,小尚教你几招,轻松pass商标近似。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商标近似是如何认定的。
类似商品上判断文字商标近似的基本原则:
音、形、义近似(包括不同语种翻译后相同或近似)或均无含义,符合其中一个条件,造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结果的,通常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其次,小尚教你如何解决商标近似。
避免文字商标近似的解决办法为加字、换序、更换个别字后使两商标在音、形、义中三个判断元素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同,使两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要求。
但小尚提示您,如若添加以下字词,仍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1.加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副词, 如:(新)吉澳、(真)依丝、(东方)吉祥鸟等;
2.加表示通用语、型号的词汇;
3.加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如轩、坊、堂、屋、窑等;
4.加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那么,添加哪些字词后能够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呢?
a.应选择添加能使商标整体产生新含义的字词,如东方雪VS东方雪狼,白云VS白云山,王中VS王中王,孩之VS孩之宝等。尽管只是一字之差,却使得商标整体含义发生变化,因此不近似。当然,如果你在加字的同时改变字体的设计,则可增加商标显著性。
b.在商标前加虚词
这些词虚词可以是“卡”、“斯”、“特”、“尔”,如“爱妮”与“特爱妮”。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将虚词添加在商标中间则构成近似,如“雪亮”和“雪之亮”;
说完了加字,我们来说说换字策略。
换字的原理是读音相同或近似,但更换后使商标形、义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又如百喜,七喜互不近似,自由鸟与自由马不近似, 恒山与衡山不近似等。
文章标签: 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