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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海洛因”竟不犯法?敢造么你!

2016-09-01 08:46:00 商标知识 分享

  “抢注”是个什么鬼 ?

洪荒之力”被申请注册商标这个案例的核心是“抢注”,现在就势和各位看官聊聊“抢注”的话题。

“抢注”就是指抢注商标啦!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指“抢注海洛因”、“抢注吗啡”,当好几个瘾君子手里只有一支吗啡的时候,不抢注肯定是不行的吧?抢注商标和抢注吗啡虽然属于不同领域的事情,但本质是一样的,就是兴奋。相信,抢注“洪荒之力”商标的新闻主角王庆宇先生现在就是处于一种兴奋状态。抢了人家对东西而不兴奋,按照比较流行的网络用语,就是“不是中国人”。

其实,早在四年前,老金就是一起著名的商标争讼的当事方之一,著名商标?有多著名呢?微信,够著名吗?既然是这么大的主,老金是当事人,怎么没因此网红呢?呵呵,这是另外的话题好吗?感兴趣的看官留个言,只要有大约35个人想听,我到时候就开题专门讲一次。好了,不闲扯,说“抢注”。

对抢注这个概念,无论是法规还是学术,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因为太通俗了,也不需要专门的定义。老金来说说抢注的几种情形,我不是要教你坏,但如果你本质很坏,就会比常人更容易理解“抢注”并会偷偷记住,为了防止大家走上抢注的歧途,我不会讲得那么透的,呵呵,开个玩笑而已。

  抢注第一类

抢注最常见的情形就是抢注热点,包括热点事件、热点话题,当然也包括热点人物,但由于热点人物商标抢注,我认为性质和抢注热点不一样,所以会归为另一类。我们这一期说的“洪荒之力”被抢注商标,当然就是抢注热点。抢注热点的性质相对比较中性,一般不会太招人诟病,但经常会引起更多的人的懊悔,我咋没想到抢注呢?十足的羡慕嫉妒恨,哈哈哈,你咋没想到?你去起哄去了嘛,下次注意,只要热点,先抢注哦!

与抢注热点有点相似度的抢注流行,流行和热点不太一样,说这个,不是我的强项,但我要告诉你们,理解这两者的关系,会让你的抢注更那个。那么,两者是个什么关系呢?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流行是蔓延的热点,热点是引爆的流行。比如说,网络热词,是一种流行,但都热过。抢注流行的学问,老金今后还会专门开题,这里要说一句,有些流行,抢了也白抢,比如“然并卵”流行吧?你觉得要不要抢呀?呵呵,其实,也未必不能抢。

抢注第二类

抢注的第二类情形是抢注“星闻人物”,“林丹”被抢注了化肥商标,“叶诗文”被抢注了泳装商标。对于这一类抢注,老金比较排斥,绝对免于教唆。

上述两类抢注往往都是突发的,对于抢注者反应速度、行动力要求高一点,比如“洪荒之力”,是8月8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10号就爆出了被抢注的新闻,够快。至于百度百科词条“洪荒之力”已经被王庆宇占据,这是另外的话题。

  抢注第三类

抢注的第三种情形,从分类方法和前面的两种情形不是一条线,指的是日常中的商标抢注,既包括个人对企业商标的抢注,也包括企业之间的抢注,既包括中国商标在国外遭抢注,也包括国外商标在中国被抢注,总之,一团乱麻。

文章标签:  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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