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了专利申请人提出申请之后,接下来就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审查的意见下发一下通知书,专利申请者在接到通知书后,应该根据通知书上指定的日期做出相应的答复,那么专利申请人如何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意见呢?
要想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书进行答复,就需要清楚答复的方式是怎样的,专利申请者在进行答复的时候,必须要把答复的意见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门,不能直接把答复的文件直接交给审查员,不进行正式答复的,在法律上就不具备效力。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出任何正式答复,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默认为专利申请者同意审查的意见。
在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书进行答复的时候,要在答复书上进行签字,如果是个人进行答复,那么需要个人进行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是单位进行申请,需要加盖上单位的公章,如果申请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那么可以由代表来进行签字或者盖章。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来进行申请,那么既需要有代理机构的盖章,还需要有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了解了专利申请人如何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意见,就可以专利申请者更好地完成申请事宜,知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答复工作,并且在答复的时候能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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