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的代理机构。昨天我们收到一件《商标评审案件证据交换通知书》,关于第13948931号“绿雪芽”商标的证据交换通知书。但是文件中并未转发对方的任何证据,仅有两张答辩书,且答辩书中已声明证据会后补(三个月内后补都是法定期限)。可是我们的证据交换必须在收到文件起30日内提交,我们看不到证据无法提交质证。请告知这种问题打哪个电话可以问到?我试了打了无数个总机010-63219000转来转去没有人接。
这个案件比较重要,请务必告知一个可以打得通的负责这种发文的电话
尚标知识产权商标转让网提供商标转让服务,商标买卖上尚标,购买商标节省商标注册时间
相关推荐:商标近似被驳回,复审证据提供网店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