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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该怎么办

2018-06-12 08:47:00 商标知识 分享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申请号14347138,申请日期为2014年4月10,商标驳回通知书与2015年1月29日到郑州,因拆迁未收到驳回通知书,信被退回,后来我们在商标局网站查询后才知道商标被驳回,随即致电商标局,商标局通知信以退回到商标局,要求我们去领,我们到驳回通知书的时间是2015年6月12日。依据商标法第34条规定:商标复审期为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我看了驳回通知书,并参照了很多商标案例,认为驳回通知书引证商标存在极其明显的判断失误,引证商标号为:3740262、3737380、10088759、13234067,我们请求能给我们重新判定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家里拆迁,在我们接到驳回通知书的时候,已经过了可以提请复审的时间期限,我们随即打电话到相关部门,皆说过了复审时间,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办理!

建议您电话咨询(010)68050313和(010)63219181,确认一下是否确实已经过了复审时间,如果超期,商评委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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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商标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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