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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FST+图形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018-06-04 07:41:00 商标知识 分享

福斯特+FST+图形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我公司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城,距缅甸仅5公里,交通、通讯不畅。

二十多年来是专门从事实木地板及集成材生产的企业;于一九九九年通过云南省博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了注册商标并经批准,期满后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延期;商标注册号为:19类第1460898号福斯特+FST+图形。二0一一年十二月至二0一六年十二月评为云南省著名商标,德宏州人民政府于二0一一年十二月至二0一六年十二月授予德宏州知名商标。我公司自商标注册后多年来、均正常生产经营。二0一0年至二0一三年仅国内销售累计超过850万元,有增值税发票为据。

在之前未收任何文书的情况下,于二0一四年二月十一日突然收到国家商标局编号:撤201300931《关于第1460898号“福斯特+FST+图形”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因我公司地处偏僻,交通、通信不便,特在收到此文当日通过贵网站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纸质书面申请,之后,再委托云南博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

恳请贵委体谅德宏州地处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企业少,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更少的实际,受理我公司的复审申请!

云南省陇川县福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宦祥智 

总经理: 杨荣成

您好,我委复审方式均为书面审理,您提交的复审申请我委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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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图形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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