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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人没有提供证据原件会被判不正当抢注吗

2018-05-15 07:05:00 商标知识 分享

我是一名律师,同时我的家人也是第3735204号商标申请人。今年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起诉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为什么说是忍无可忍呢?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张亚军参加了诉讼,他在法庭上说行政程序中他看到的是第三人提供了证据原件,但是法庭上第三人根本没有出示证据原件,因为第三人就没有证据原件,证据也是伪造的。很明显,张亚军评审员仅仅凭借毫无根据的复印件就说我方“不正当抢注”第三方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太可笑了!追根溯源,只能有两个原因,业务素质实在太差,要不就是受贿。

我会通过法律途径继续追寻正义,同时也希望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切实的负起监察责任,彻查评审员的受贿行为,整治不正之风。同时,我方也要继续揭露深藏在案件中的腐败问题。希望国家商评委不是形同虚设的衙门,请尽快与我联系!

我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复审决定,相信法院也会依法作出判决。如有异议,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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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商标申请  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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