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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购物凭证 仔细辨别商标

2018-03-26 09:33:00 政策法规 分享

  消协已经接到多起关于展销会的投诉,主要反映的是展销会上的一些商品存在虚假宣传和假冒劣质等问题。由于大部分展销会都是展完即散,且商家大多不开票据,发生纠纷后维权困难。  那么市民在展销会上如何购得心仪的商品呢?对此,广大市民在各类展销会上购物应谨慎、理性,不要轻信展销会张贴的各种广告,切莫被商家虚假、夸大的宣传迷惑,不能为了贪图便宜而盲目购买;购物时应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等相关资料,若合法权益受损,请第一时间提供购物凭证等必要证据向消费维权部门反映;消费者在展销会还未结束时或能够找到销售者时,应当向销售者索赔;另外,市民还应该对展销会上“三无”产品保持警惕,发现产品质量、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问题,及时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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