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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依靠商标走红,你想不到的

2018-01-09 08:48:00 商标知识 分享

  是的,你没有听错,继苹果商标侵权之后,大名鼎鼎的微软,也被人告上了法庭!

  这同样是一起商标侵权案,原告方是金华民企,全称为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弘仁元

  弘仁元是一家专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维护、软件开发销售和信息网络人才交流的高科技企业,旗下拥有多个行业网站:中国包装网、中华收藏网、包装e城、EPS电商、中国包装人才网等。

  这桩案子已于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原告方弘仁元表示微软公司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Build 2015开发者大会上所使用的商标涉及商标侵权,大大损害了他的权益。

  2013年,公司将旗下多个行业网网站统一合并为弘仁元公司。创始人龚经强委托公司美工人员设计了一个新商标。(如下图从多个角度看有不同的释义)龚经强表示,公司商标的基本元素为H、c、e、d、g这5个字母。其中,c代表中国China,edg英文可以解读为“边缘”和“优势”,H是中文互联网及弘仁元拼音首字母,整个图标就像一个“互”字象形字,是互联网“e”的形象化表达。

  

  “e”商标

  此商标于2014年3月13日委托相关商标事务所代理相关商标注册事宜。

  2014年3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申请/注册号为14189310,国际分类为第42类。

  2015年7月27日通过初审,2015年10月28日发布商标注册公告,核定使用在质量控制、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工业品外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服装设计、书画刻印艺术设计、艺术品鉴定等服务领域。

  商标注册成功后,弘仁元便全面启动了“e”(弘仁元公司商标)标记,并投入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宣传此商标,多年的努力使弘仁元公司成为金华市信息经济领域的一支劲旅,曾连续多年蝉联浙江省电商十强和中国电商百强。

  雷同商标的危害

  “e”字标记毫无疑问已经是弘仁元的品牌代表标识,被弘仁元列为重中之重。

  可就在2015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弘仁元公司竟然发现微软公司在旧金山举行的开发者大会上展示的“Microsoft Edge”,图形标志竟然与其商标极其相似。

  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商标同样适用在与弘仁元公司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42类服务类别上,这显然会让消费者在看到两者商标之后,产生一定的混淆,更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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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渐完善的时代,商标作为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和重要标志,有着相当大的作用,微软作为国际知名公司,当它使用类似于弘仁元的商标于同一服务类别的时候,其本身的影响力会极大地淡化消费者对弘仁元公司的印象和认知,这在某种程度上严重的损害了弘仁元的品牌价值,长此以往,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再三掂量之后,弘仁元公司董事长、中国包装网总裁龚经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

  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我们有必要提醒企业要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商标问题上,也切莫存在侥幸心理,还得认真对待商标注册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品牌保护意识,关注相关市场,及时维权,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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