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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力”被抢注为商标?别再说外行话了

2016-08-15 02:36:00 商标资讯 分享

2016里约奥运会中国游泳女选手傅园慧赛后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啦”,自此,“洪荒之力”一词与相应“表情包”在网络上迅速爆红,满屏尽是各种不同“洪荒之力”的演绎版本。近日,新闻报道称有人仅以4000元将“洪荒之力”抢注为商标(注意啦,一个类别商标申请的官费是600元人民币),引起舆论热议。不曾想,这股娱乐狂潮在知识产权界也能引起如此震动。

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界的从业者,笔者深感现在知识产权(简称IP)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实在是IP行业的一大幸事。但同时也发现大众对IP的认识十分有限,需要弥补相关的专业知识,特别是从事新闻报道的工作者们更需要补足这一课,否则会在很大程度上误导老百姓对IP的实际认识。比如“洪荒之力”抢注商标成功此类报道。

  “洪荒之力”商标抢注风波

前几天,有某媒体爆出河北保定音乐人王庆宇将“洪荒之力”抢注成商标的新闻迅速被各大媒体转载。报道称商标申请涉及四大类:维生素制剂、药物饮料、药酒、医用麦乳精饮料等功能饮料;鱼肉制食品、水果罐头等;游戏机、玩具、锻炼身体器械、拳击手套等体育用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音乐制作、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等项目。

此后,有网友对网络热词注册商标的合法性表示怀疑;有网友评论音乐人王某机智,懂得把握商机;也有人炮轰王某不厚道,批评他坐享其成,利用奥运健儿口中的“网络热词”注册商标难逃投机的嫌疑。撇开道德层面的问题,下面我单从专业角度对网传的几个疑点和误区做一个介绍。

“洪荒之力”可以注册成商标吗

“洪荒之力”申请注册为商标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什么问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显然,“洪荒之力”完全符合上述两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哪些标志不能申请为商标?《商标法》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给出了具体定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以备日后注册商标参考。

商标申请就等于注册成功了吗

作为IP业内人,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商标作为知识产权范畴(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中一部分,提出申请并不代表注册成功,需要经过国家商标局审核,审核通过并且正式公告以后三个月内无异议,才能说是商标注册成功。一个商标从提出注册申请到注册成功,最短都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所以,凡是新闻报道中称“‘洪荒之力’注册成商标”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此前,在微博上流传的“洪荒之力”商标确认书只能说明该商标已经提交了注册申请,只有商标局发放的商标受理书才表示商标局已经受理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注册成功后颁发的为商标注册证。

“洪荒之力”商标确认书

商标受理书式样图

商标注册证式样图

  “洪荒之力”之前有被申请注册过吗

我们可以登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网址是:http://sbj.saic.gov.cn/(记得看好是gov.cn后缀,现在做百度推广的商标代理机构忒多了……)。另外友情提示,这个官方的商标检索系统真心不稳定,经常崩溃,请做好心理准备。

在商标检索系统中,输入“洪荒之力”,检索结果下:

哇,看见没,已经有很多申请人捷足先登,早在2015年就把“洪荒之力”申请商标注册了,商标局也正式受理了,并且有一个已经处于公告阶段。我不得不说现在大家的商标申请意识还是蛮强的。

我们再来看看第二行申请号为“17985618”的这个申请,现正处于公告期,不出意外的话,拿到商标注册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它选择的商标注册分类为第30类:茶、茶饮料等领域,如果顺利通过公告期,也许下半年你在市场上就能买到“洪荒之力®”的茶饮料、咖啡了。

  Tips:TM和®代表什么意思?

商标申请未正式成功之前,按照我国商标法律法规和通行国际规则,申请人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标识“洪荒之力™”。如果商标注册成功,可以标识“洪荒之力®”。TM是TRADE 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而R是REGISTER的缩写,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并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既然已经有了这么多“洪荒之力”商标注册申请记录,那么是不是王某这次的商标注册就会失败呢?不是的。因为,商标注册的时候要指定分类,我国商标注册一共有45类,如果商标指定在不同类别下还是可以注册申请的。

已有的申请分别是在第1类、3类、7类、11类、14类、19类、25类、30类、31类、32类、33类(但到现在还没有注册成功)。所以,王庆宇注册的第5、28、41、29四个类别的商标与它们并不冲突,可以提交申请。

商标注册成功是否意味着滚滚财源

一方面,商标申请其实是知识产权创造中,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只要符合我国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商标。另一方面,商标注册成功,未必就能财源滚滚,收获可期的收入,这只是申请人发展事业万里长征第一步,尽管这一步很重要,但是后面能否发展得好,能否成为知名品牌,能否转化成利润或效益还取决于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需要的是各方面实力汇聚的洪荒之力。

2014年,阿里抢先取得了“双十一”的注册商标,并授权天猫独家使用该商标,任何其他公司机构不得使用。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也是马云的智慧之举。单就抢注“双十一”这一成功案例来讲,可以说是谁先下手谁得益,马云也算是收获了超预期的价值。

但是,如果以为抢注商标就是掌握了致富先机,或者幻想抢注商标后指望买卖商标发财致富,我在此还是要泼点冷水,奉劝大家还是应该脚踏实地一些。因为,这样成功的概率可能比买彩票中大奖还要低。

知识产权强国需要的“洪荒之力”在哪

根据《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显示,我国商标申请量、商标注册量、有效商标总量等指标均居世界第一位。2002年以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1122.3万件,约占全球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的三分之一。

看到上述官方数据,作为中国人是不是感觉到非常激动、振奋人心。但是,兴奋之余,如果稍微思考一下,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其实我国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高科技知名公司和知名商标品牌屈指可数。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我们现在是知识产权申请大国了,而非知识产权强国。

从“知识产权大国”到“知识产权强国”,表面上仅有一字之差,实际上从“大”到“强”要经历艰苦卓绝的质的飞跃。真要成为世界认可的知识产权强国,我们需要付出比发达国家更多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我们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而不是希望通过知识产权抢注等方式走捷径。

路漫漫其修远兮,望与各位共勉。

附: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图:

文章标签:  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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