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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要丰富得多!

2016-08-09 06:39:00 商标资讯 分享

比起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彩,给消费者造成的视觉冲击力也非常大。

图形商标,是指无任何文字,仅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图形可以是具象的图形,也可以是抽象的图形,只要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都可以成为商标。图形商标比较直观,不受语言文字的限制,不论人们使用何种语言,都可以理解图形所表达的内容。尤其是在跨国企业中,图形商标具有文字商标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图形商标一般可分为以下3种:

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最初的图形商标图案复杂,主要以动植物图案作为商标,当然最初的商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会重新设计新的商标,过于复杂具象的图画商标,逐渐让位于简洁抽象的几何图案,总体上经历着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

现在的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识别系统(CorporateIdentity System ,CIS),因为CIS设计不再只是企业形象的视觉符号的完善与深化,而成为企业经营理念创新、品牌形象升华、实现创新型经济管理的必有之路。

CIS作为企业形象识别战略,在不断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其内涵得到不断充实和更新,最终形成由理念识别(Mind identity, MI)、行为识别(Behavior Identity, BI)、视觉识别(Visual Identity, VI)三个组成部分的具有营销价值的CIS企业形象系统。

通常我们看到的图形商标是静态的商标,随着技术的发展,使静态的商标动起来已经实现,这也对传统的静态商标概念提出了新的挑战。

例如,全息图商标借助全息激光技术制作出来的商标,可以算作一种动态的商标,通过不同光线角度的折射可以看到图案。

为了便于图形商标的检索查询,1973年6月12日签订的《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的维也纳协定》。由该协定建立的图形要素分类体系包括一个表,将构成商标的图形一共分为29个大类、144个小类、1569个组群。根据这些分类号,商标使用人和注册主管机关可以对已经编号的图形商标进行检索和查询。

总体来说,图形商标形象生动,便于记忆,不仅具有识别作用还给人以美的享受,但缺点是不便于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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