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组委兼职“商标警察”
为保护赞助商权益,英国政府特意在申奥成功次年通过新的立法“伦敦奥运会和残奥会法2006”,加之1995年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奥运年里,衣食住行似乎一不留神就会“犯法”。特别是鉴于麦当劳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的身份,英国人最爱的炸鱼和薯条在奥运相关场馆必须打包出售,不能薯条单卖。而那些在奥运园区迎宾道两旁列队欢迎各国运动员的少年儿童也已被告知,在奥运园区内应穿着“舒适、无品牌或阿迪达斯牌的运动鞋”。
各式奇怪的规章条款让英国民众很是恼火,他们直接给伦敦奥组委安上了“商标警察”的绰号。
小商家处处遇陷阱
没亲身经历过奥运会,普通人很难了解法律对“Olympic”这个词和奥运会口号及奥运会会标的特殊保护。于是,不少小商家和个人就频频跌入这个“奥运圈套”。
先是考文垂一家肉店老板接到警告。由于他用香肠在店中橱窗里摆出一个奥运会标志性的五环,下面还写着2012,他有可能面临最高3万英镑的罚款。无奈之余,老板只得把香肠的五个圆圈摆弄成五个方块,再把2012变成2013。上个月,伯明翰芭蕾舞团的编导也接到命令,要他改变最新芭蕾舞表演的名称。因为原定的表演曲目名为“更快,更高,更强”,正好与奥运会口号相同,这也犯了法。就连英国德比大学也莫名触及警戒线,他们一条“支持伦敦2012奥运会”的标语被连夜要求拿下。
而最让伦敦人晕眩的是,一些他们早就耳熟能详的场馆,忽然间改头换面,原因也是奥运商标保护。比如O2是本届奥运会电信赞助商,于是东伦敦的O2体育馆,也就是每年网球大师杯的举办地也不得不换了个名字,叫做“东格林威治体育馆”。
为赞助不惜过度执法
掉落陷阱的小民小户层出不穷,但让“商标警察”异常难堪的是,英国王室也涉嫌盗用伦敦奥运标识而受到调查。
凯特王妃日前出席了剑桥举办的伦敦奥运会摄影展。与以往不同,这回关注凯特的不仅有潮流界人士,还有那些“商标警察”。当天凯特佩戴的项链上饰有五环的造型,而项链制造商又并非奥运特许商家,因而凯特被指侵犯奥运商标权。实际上,凯特的项链出自她父母经营的公司,而且公司在官网“庆祝奥运”一栏中,标题使用了带有奥运五环颜色的彩色链接,旁边的图片上还有一名正在掷标枪的选手以及一个米字旗底纹的火炬。若按香肠店老板的待遇,王妃的娘家恐怕会收到3万英镑的罚单。但事实却是,米德尔顿夫妇此次只收到了2000英镑的处罚。不仅如此,奥组委还特意遣发言人声明:该网站商品与本次奥运会无关,也并无侵权,只是最好改改广告词。
既然这场反广告伏击战似乎无法彻底公平,那么设立保护奥运赞助品牌的法律是否必要呢?对此,伦敦奥组委的立场很简单:要举办奥运,他们必须从赞助商手里筹集到至少7亿英镑。拿人钱手短,这是最通俗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