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等质押贷款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等多个方面对企业品牌的引领作用作出具体安排。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尧秋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品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发展树立自己的品牌,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中国的品牌问题较为严重,《意见》的下发,为企业品牌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国经济正在向国际化迈进,要应对全球化,需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品牌。
“《意见》通过多方面的措施激励企业进行品牌建设,降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成本和风险,为国内许多企业利用品牌从价值链的低端跃升高端创造了条件。在品牌建设中,企业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将更为重视,从而可以增加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促进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海金融学院浦东研究院执行院长肖本华表示。
《意见》在“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中提出了“三大任务和三大工程”。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流通产业研究室博士王雪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将政策落实到位,需要理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政府定位应是通过制定及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指出要制定激励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发挥国家奖项激励作用,鼓励产品创新,弘扬工匠精神。
尧秋根表示,财税政策的支持对中小企业影响较大,中小企业可从中申请一定资金支持,树立自己的品牌。同时,《意见》对较多企业主动申请培育品牌有较大推动作用。
“企业可利用财政资金建立一些品牌产业方面的基金,推进国内品牌建设。资本市场方面的支持,主要是可优先支持有知名品牌的企业上市。”肖本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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