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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方大同”商标无效之争

2016-06-02 01:33:00 商标资讯 分享

6月1日,当全球儿童都在欢庆节日时,明星方大同和郑州方大同胡辣汤却“掐”了起来。去年5月,“方大同胡辣汤餐饮连锁店”的老板康长喜突然收到香港知名歌手方大同委托律师发来的函,说他注册的商标对方大同本人构成了姓名权侵害,今年4月1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方大同胡辣汤餐饮连锁店”属于无效商标。新闻一出,便引发网友热议。

在这一场名字争夺战中,裁定书也将哪个“方大同”先出名视为裁定关键。先出道成名的歌手方大同认为康长喜给胡辣汤店起名具有攀附自己知名度的恶意,而康长喜却只是觉得“方”打头的餐饮店生意兴隆,重名,只不过是纯属巧合。网友“默”也说,重名的不知道多少?要一个个告别人侵犯你姓名权?人家老老实实的开个餐饮店,又不是去做违法事,至于么?网友“饿了心情不好”更直接地说,试想这次和胡辣汤餐饮店重名的只是个普通人,裁定结果还会是一样的吗?抛除明星效应,公众人物影响力,只依据出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就判定商标无效,不免有些片面,是否需要想一想在注册商标和裁定有争议商标时,更严谨地处理解决这类问题。

在商标被裁定无效、康长喜决定起诉的同时,更多网友都觉得,这就是一个单纯的重名,反倒歌手方大同有小题大做,炒作自己之嫌。网友“倾心的人”说:“全国重名的太多了,胡辣汤店老板既然能开12家连锁店,想必取名字时,肯定是有一定寓意的,而且我相信这寓意绝对不会因为那个歌手,就像兰州拉面、武汉热干面,取名字都喜欢带有地域感,谁没事取个人名做店名,相反感觉这也是歌手自我炒作的一种方式吧,反正我是不知道方大同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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