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使用应该注意的问题从商标法及实施条例有很明确的规定,而对于未注册商标使用从形式上来说是比较随意,但存在的问题是无法获得法律很好的保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应充分重视商标的注册保护。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假若商标申请成功,但企业不懂得如何使用,也许会引发不必要的风险。
1.什么地方使用?
商标法第9条第2款: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实施条例第37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2.标注方式
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只有三种方式,就是在注册商标后面加注。①“注册商标”,②“注”字,注字外面加一个圆圈,③“R”,R外面加一个圆圈。标注的位置应为注册商标的右上方或者右下方。一些企业为追求美感随意摆放标注位置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3.同一类别使用权限
另外,商标专用权的范围要看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范围,如一个企业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是“服装”,按照很多企业的发展模式,今后可能也会涉外到“鞋子、领带”等产品上,虽然两者从分类表上看是属于同一个类别,但因为“鞋子、领带”并不在核准的范围内,它就不拥有商标专用权,如果企业在这些商品上使用商标,必须要重新申请注册,否则就会违反商标法而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4.文字图形等不能自行调整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由此可见,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必须要与注册证的相符,商标要素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要素需要按照颜色、比例及其固定的组合使用,不允许自行对商标自行调整后再当作注册商标使用。不少的企业对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还不清楚,以致于经常出现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而导致被工商处罚及限期整改。
5.未被注册商标的建议
很多企业在商标提交申请后就希望获得法律有效的保护,在目前看来不容易现实。提交注册的商标,是否能获得授权是不确定的,它需要经过商标局漫长的审核过程,且在公告阶段也存在着被异议的风险,所以一些有特色的标识若无法在短期内获得商标专用权,则可以通过著作权、专利外观两种形式来保护。从法律上来说,已经申请注册但未获授权的商标并不能获得优于未提交注册商标的保护。
6.避免商标失效
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的一,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③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④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7.很多标志不能作为商标
商标法规定,同、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能作为商标。具体内容,可以参照商标法第十条,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此外,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
从上述内容中不难看出,注册商标的使用应该注意的问题从商标法及实施条例有很明确的规定,而对于未注册商标使用从形式上来说是比较随意,但存在的问题是无法获得法律很好的保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应充分重视商标的注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