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工商总局发布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的初审公告。有不少人可能会瞠目结舌——声音也可以注册成商标,简直不可思议。那么,声音可以注册商标吗?该如何申请呢?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 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从《商标法》的规定就可以看出,声音的确是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这也是符合实际需要及国际商标领域发展形势的。 虽然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商标类型还是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及各类组合商标,然而不难想象,自首例声音商标初审公告发布后,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将会越 来越多,通过商标局审核的声音商标也将越来越多。如此看来,声音商标出现在日常消费领域指日可待。那么,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应该具备什么样条件?我们又该 如何理解声音商标这一概念呢?
所谓声音商标,是指利用声响、单音组成的音阶甚至是音符组成的乐曲、音乐作为标识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商标。音乐声音或非音乐声音都可以成为声音商标 的组成要素,然而,并非每个声音商标都可以通过商标局审核获得注册的。《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 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以《商标法》对申请注册商标应具备条件的要求,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应具备哪些特征才能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核呢?
首先,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应具有显著性。对于声音商标来说,其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其中,固有显著性可以从声音的内容及声音的长短两方面 来考虑。关于声音的内容,其内容与其商品的联系越不紧密越具有显著性。比如,将水的声音用于饮品之上显然不如将其用于服装之上更具显著性。关于声音的长 短,那些仅仅含有一至两个音符的音乐片段,是很难具有显著性的,当然,声音商标也不是越长越好。这是要根据其不同长度声音商标的识别性来断定的。
其次,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不应具有功能性。标识的功能性是指该标识的特性或者组成元素是由商品本身的特性或者正常使用所不可避免的。比如敲击键盘的声音就不能作为该商品的声音商标,否则,消费者又将如何区分不同的商品呢?
最后,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想要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核。只有通过商标局的审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才能够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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