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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乙丝”模仿海飞丝 侵犯品牌商标权被扣留

2016-01-11 01:17:00 商标资讯 分享

东兴区工商局开展“红盾春雷行动 2016”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政策

“海乙丝”、“汰積”、“新月亮”,这些洗涤用品名字是不是似熟非熟。元旦节前夕,内江市东兴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就在和平桥一家商店内发现了这些包装装潢和大家熟悉的大品牌洗涤用品非常相似的商品。因为侵犯著名商标商品,工商人员按程序检查后,现场扣留了侵犯知名品牌商标权商品。

1 月 8 日,记者从东兴区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 2016”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合法消费权益,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2015 年 12 月15日起,东兴区工商系 统 启 动 了 为 期100天的“2016红盾春雷”专项行动。

抽检20个批次104吨不合格化肥被查

发布会上,东兴区工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黄科惠介绍,这次开展的“红盾春雷行动2016”以“治虚假、强维权”为主题。东兴区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将反不正当竞争和“双打、双保工作”作为该局今年“红盾春雷行动2016”的子行动,即“2+2”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及个体户1000余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5个,开展商品质量抽检20个批次,其中柴油5个批次、化肥8个批次、家电2个批次、服装5各批次,查办经检案件50余件,案值51.445万。

由经检大队查办的四川某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45%硫酸钾型复合肥案,共查处化肥104吨,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该化肥经抽检,氯离子含量高达17.5%,远远高于氯离子≤3%的国家标准,涉嫌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该案已基本调查完毕,正在按程序依法处理。

  开展“暖冬”专项行动推行投诉先行赔付制度

冬季是取暖用品热销阶段,为保护消费者权利,东兴区工商局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6”期间,也会结合“暖冬”专项行动,对冬季取暖、保暖用品及儿童用品等季节性用品集中抽查检验确保消费安全。

春节即将到来,针对节日商品,东兴区工商局已经发动各股室、各辖区工商所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抽检。

据悉,自2015年以来,东兴区工商局积极引导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等市场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做出承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凭销售和接受报务时出具的发票、买卖合同等证据材料向商场、超市经营者投诉,只要责任在销售者或服务者一方,商场、超市经营者都将先行给予消费者相应赔偿,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销售者或服务者、相关供货商以及生产企业追偿。

今年已经在万达百货、永辉超市和北京华联生活超市率先推行投诉先行赔付制度,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小型零售企业、批发市场等领域。

开户必须买燃气灶商业贿赂双方受处罚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参会媒体记者跟随工商人员沿街发放“红盾春雷行动2016”宣传单,宣讲政策的同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当看到和平桥一家药店门口广告牌写着“会员日 西药8.8折”时,东兴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邹江告诉商家,广告应该写明会员日具体日期以及哪些西药打8.8折。

“其实,这样的违规虚假广告还有很多。”邹江说,有的房地产广告赠送面积与实到面积不符,还有的房地产公司打着“买房子送宝马”的宣传语,奖品价值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上限5000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去年,东兴区工商局还接到群众举报,某乡镇天燃气公司要求村民开一个天然气户就必须买一个燃气灶,而一个原价200多元的燃气灶被卖到600多元。东兴区工商局经检大队调查发现,燃气灶经营公司每卖一个燃气灶就给天然气公司50元。此案被定性为商业贿赂案,双方都受到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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