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节目录制现场 资料图片
昨晚,针对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诉商标侵权一事,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发表声明表示,已于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立案审查。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在声明中表示,江苏广电总台及旗下卫视频道一贯尊重知识产权,一贯尊重法律。《非诚勿扰》节目开播之初即获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电视节目上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并向其支付了许可费。
声明称,《非诚勿扰》是江苏广电总台旗下卫视频道每周六黄金档播出的一档品牌电视综艺节目,旨在向广大观众展示新时代人群的婚姻观、择偶观、家庭观、人生观及其丰富多彩的生活情趣,弘扬主流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在海内外有广泛良好的影响和美誉度,多次获得全国性各类重要奖项,是中国电视综艺类节目的标杆之一,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中国文化走向国际的一张名片。
“针对金阿欢起诉一事,我台在尊重法律、保持理性的前提下,已于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立案审查。”声明中称。
针对江苏广电的声明,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也就意味着,《非诚勿扰》最终是否真的侵权,还有待进一步审理。
而不少网友则表示支持江苏广电方面的提请再审行为,并希望《非诚勿扰》作为知名电视节目,继续提供给全国观众好的内容。
新闻背景
2013年2月,温州小伙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了法庭。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苏卫视电视节目的名称《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文字商标“非诚勿扰”相同,为商标性使用。但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其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不构成侵权。据此,法院驳回了金阿欢的起诉。
随后,金阿欢不服,再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前不久,法院二审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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