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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遇到了版权,两者缺一不可

2015-12-26 06:35:00 商标知识 分享

世界上最安全的关系就是没有关系,但是千丝万缕的触角总是缠绕着每一个人每一件事,谁都别想置身事外。

这样的一个论调,放在知识产权上面一样通用。若是商标、版权、专利能够像三条平行线,没有交集,井水不犯河水,那么OK,大家相安无事,你保护你的美男子,我守护我的女汉纸。

但是,现实中,这三者其实是圆心不重叠的三个圆,但是两两之间却有着重合。就拿商标和版权来说吧。

原本来说,两者在法律性质上并不相同。但有时,想要创作一个高逼格的商标,那么对于汉字进行简单的拼凑,就不能体现企业的格调。这时,以图形为主要形式的商标设计,在达到了一定创作高度的情况下,其就与版权产生了交集。

容洒家脑洞大开,拟一个能说得清楚的案例:

犄角旮旯村西头的王寡妇,多年浸淫互联网,深知吃货党强大的消费能力,依靠良好的营销手段,最近把一款难吃到要死的“王寡妇牛腩店”做成了畅销品。并在村子的西片区域,拥有着绝对的人气,人称“绝世好寡妇”。其自认为深懂知识产权,在宣传推广之前,便在43类餐厅的类别当中,注册了上方模样的商标。

不久前,王寡妇意识到了外卖快递有着庞大的前景,便联系了有着诸多渠道的村支书刘老汉,想要把牛腩做成冷冻罐头,抢占这个市场。但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

原来,在村东头的李大爷,早就瞄准了这个市场,抢前一步,做了一款“李大爷牛肉罐头”。问题是,其在29类罐头食品和35类广告推广中注册的商标,有和王寡妇一样的图形商标,并且这个商标就是其现在大力推广应用的图标。

得知这个消息后,王寡妇利用多方渠道,一直与李大爷协商商标转让事宜。但是,倔强的李老头却想守住这一份家业,为子孙造福。

协商不成怎么办,打官司呗。于是小小的村庄从此便不得安宁。

商标局外,双方的员工天天在村头巷尾进行着撕逼大战,腌臜难听之语,整日不绝于耳。

商标局内,双方斗智斗勇,一会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一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

但是,折腾这么多天下来,局势渐渐偏向了有利于李大爷。

王寡妇无效李大爷的商标,申请的理由有二。其一,自己的商标申请在先。其二,反不当竞争法。

但是,王寡妇想要用43类的在先商标,去无效一个29类的商标,没有法理依据。而且,李大爷自己经营的冷冻罐头与王寡妇经营的餐厅,又不构成直接的竞争关系,用不当竞争发来申诉也难圆其说。

正当王寡妇愁深似海,辗转难眠之时,有高人给她出了一招:你当时对这个图形做的版权备案呢?

这时的王寡妇,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终于在一个终日不见阳光的箱底,找到了当时做的版权备案。

由于对这个图形王寡妇有着版权,官司很快便结束了,王寡妇最终无效掉了李大爷的商标,让自己能够在新的市场开疆辟土。

恩,这么一个啰嗦的故事讲完了,不知道看官们看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点了没有?

那就是,当商标与版权有着重合领域之时,想要让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全面的保护,那么前者的申请注册与后者的版权备案,都是必不可少的。

毕竟,能够全类注册商标的土豪还是占少数的。而由于商标本身有着分类别注册的局限性,碰到了上述的情况,运用商标权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就变得异常困难。

但是版权,却能够解决掉商标的这个弊端。当用商标来权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感觉到吃力无奈时,版权却可以轻轻松松的解决问题。

所以,商标权与版权的结合,才能够给自己的知识产权带来最大程度上的保护。反之,少了任何一方的保护,都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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