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用来区别某产地与其它地方的同类产品,商标则与生产者的关系紧密:同一地方的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类产品,只能用商标来加以区别。
作为普通商标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因为地理上的特殊性,作为地理标志则不能转让。
客观来讲,地理标志是千百年历史的积淀,是客观存在的,而商标则是个人或少数人主观努力的结果。
此外,地理标志不受时间限止,而商标有时间限制。
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完全或基本决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色,而商标一般与质量关系不大。
最后,一般而言地理标志从属于公权,商标属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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