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元不等的低成本太阳膜,贴上知名品牌商标后瞬间“变身”,卖给顾客时就变成了上千元。经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林晓峰、孙继和有期徒刑三年、一年,并处罚金25万元、5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方京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林晓峰雇用孙继和在未取得“雷朋”“3M”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用私自订制的品牌太阳膜商标丝印模板,采购假冒包装盒、质保卡用于制作低成本太阳膜。从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二人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太阳膜15万余米,销售金额490万余元,非法获利186万余元。而方京明知是假冒太阳膜,仍从林晓峰处购买,并通过与汽车4S店合作的方式,将假太阳膜销售给客户,非法获利26万余元。因涉案品牌较多,侦查耗时长,该案于今年4月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