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路透曾报道,苹果前任品牌战略高管艾伦?李恩斯称:“现在已进入新时代,如果以 iWatch 命名,会给人一种老套的感觉。此外,Apple Watch可能会像Macintosh一样,形成一个产品系列。”
如今,这个谜底已经解开:OMG Electronics公司(又名“高迪数码”,国内厂商)已经在2012年9月申请注册了这个商标。并且这家公司还在12年9月到10月之间在网站Indiegogo上众筹生产这款“iWatch”,目标是10万美元,最后只筹集到了1434美元,自然以失败告终,但是商标权一直保留在OMG Electronics公司手中。
而“iWatch”商标在其他国家也是被争得头破血流,名为M.Z. Berger & Co.的公司在2007年6月就注册了这个商标,但被斯沃琪(Swatch)告上法庭,理由是名字太过相近,会干扰Swatch用户。
在欧洲,一家名为Probendi的公司从2008年就保有“iWatch”商标,并且在官网声明要起诉在这个地区所有侵权的厂商。曾有报道称,Apple Watch未进入瑞士市场也是因为商标问题。
从iPhone到iPad,苹果总面临商标被提前注册的问题,iPhone是从思科手中买下的,iPad进入国内市场也与一家厂商经历了马拉松式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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