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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你能从“王老吉”商标之争中学到什么?

2015-06-22 03:06:00 商标知识 分享

 网络媒体发达,但是围绕着品牌争议的事件屡有发生。“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就是媒体所关注的焦点案例之一,从网端的口水战到法院的诉讼。观众看的是热闹,而争议到最后损害的只有品牌自身的形象。


一个罐子引发的口水战


  我们来回顾一下整个案情:


  一审:2012年7月,加多宝公司在北京起诉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要求停止侵犯并索赔3096万元。广药集团在广东起诉鸿道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后撤回对鸿道集团的起诉),要求停止侵犯并索赔1.5亿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该互诉两案统一由广东高院受理,案号分别为(2013)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和第2号案,两案案由均被确定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并合并审理。


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罐案”进行一审宣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加多宝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一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


  “王老吉”与“加多宝”

文章标签:  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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