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商标”表示申请商标是颜色商标,“指定颜色”表示申请商标是非黑白的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一直对这两个都模拟两可,有些网友感觉意思好像差不多,那么颜色商标跟指定颜色商标是一样的吗?有什么区别之处呢。 首先,颜色组合商标不限定具体的形状 , 而指定颜色商标必须有固定的形状: 例如:" 高露洁" 牙膏的白、蓝两种颜色组 成的颜色组合商标,牙膏挤出来是什么形状,颜色组合商标就是什么形状,而指定颜色商标的形状是固定的。 其次,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性在于颜色,而指定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性于图形与颜色的组合; 再次,只有一种颜色的颜色组合商标缺乏显著性,只有一种颜色的指定颜色商标不缺乏显著性,指定颜色商标可以由许多颜色组成,而颜色组合商标如果由太多颜色组成,则可能因为过于复杂无法注册。 注:商标在注册申请时有一项要求即:是否指定颜色及指定的是什么颜色。若商标指定了颜色,就说明在以后的商标使用中只能使用其指定的颜色,不能使用其他颜色。若没有指定颜色,在以后的颜色使用中就没有限制。因此,建议商标申请人一般不指定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