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县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5”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中,查获1件涉外商标侵权案,没收侵犯“TISSOT”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TISSOT”手表1块。 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依法对当事人袁某经营的钟表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店内销售的标称“TISSOT”手表的相关说明书、保修卡、进货票据等资料,经成都亨得利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初步判定,当事人销售的标称“TISSOT”手表为涉嫌假冒“TISSOT”手表,当即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初以 200元/块的价格从成都荷花池批发市场购进1块标称“TISSOT”手表,以300元至400元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2015年1月28日,经“TISSOT”商标注册人天梭有限公司授权的瑞表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鉴定,认定当事人经销的此手表系假冒天梭有限公司“TISSOT”手表。至案发,当事人未售出该手表。 当事人销售假冒“TISSOT”手表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该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TISSOT”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TISSOT”手表1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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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